《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是我国对外投资领域基础性、纲领性行政法规,经2026年4月17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5月5日由李强总理签发国令第837号,2026年7月1日全面落地施行。
立法核心宗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规范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出海投资者合法权益、统筹行业发展与国家安全,确立了“放活合规投资、管住违规套利”的核心监管思路。
1、新规覆盖境内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居民自然人
明确对外投资(境外投资)定义:通过出资、出让权益、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获取境外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的所有相关行为,均属于新规监管范畴。
2、港澳台投资:参照执行
内地企业、自然人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开展投资、架构布局、股权运作,统一参照本规定合规执行,若法律法规、国务院有专项特例规定,从其专属要求。这也是内地注册香港公司、搭建港澳出海架构的法定合规依据。
3、金融投资与境外再投资
一是企业、自然人使用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受托资金参与境外金融市场投资,需同时遵守本规定及现有配套金融监管制度;二是境外投资产生的资产、权益用于境外再投资,同样适用本新规监管;三是自然人境外投资专项细化细则,后续将由发改委、商务部单独发文明确。
实务重点提示:香港公司注册、香港主体境外股权投资、境外理财、跨境资产配置等常见出海操作,全部纳入本次新规管辖范围。
结合三部门官方解读,新规核心逻辑为权力与义务并行、放开与监管并重,充分保障市场化合规出海,同时筑牢安全与合规红线。
1、投资者法定权利
国家持续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全力支持市场化对外投资。合规投资者依法享有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投资自主权,国家不干预市场化、合规化的境外经营投资活动。
2、投资者法定合规义务
合规经营义务:出海投资需严格遵守我国法律、东道国法律法规,恪守国际惯例与当地商业伦理,坚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社会责任义务:严禁开展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侵害当地劳工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形象的境外投资行为。
国家安全红线:所有对外投资活动不得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及公共利益,触碰红线将依法追责处罚。
1、国家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
省级及以上政府落地专项公共服务,为出海投资者提供合规咨询、风险预警、权益帮扶、纠纷协助等基础保障,精准匹配企业及个人出海财税、开户、合规布局需求。
2、市场化配套服务扶持
国家明确扶持跨境配套服务产业发展,全方位完善出海支撑体系:支持律所、财税审计、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仲裁等专业机构开展跨境服务;鼓励银行落地市场化项目融资、政策性机构提供海外投资保险;依托行业协会、贸促机构免费提供行业资讯、投资纠纷协调等公益服务。
新规建立分类分级、全周期、全流程的境外投资监管体系,动态平衡投资便利化与跨境风险防控,直接决定企业、个人资金合规出境路径。
动态清单监管
发改委、商务部将结合国内经济形势、全球国别风险,动态更新对外投资鼓励、限制、禁止三类清单,实现精准监管、差异化管控。
资金出境法定前置手续
合规资金出境,必须完成三项法定前置流程:核准备案、信息如实报送、跨境资金登记。这是ODI备案、跨境购汇、投资款合法划转的法定依据,无合规手续的资金跨境流转均属违规。
技术与数据跨境管控
严禁未经许可向境外转移我国管控货物、核心技术、涉密数据;禁止通过外派员工、境外技术培训等变相方式违规输出受限技术,跨境架构搭建中的技术、数据划转,必须提前完成前置审批。
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针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境外股权及资产转让行为,主管部门将启动专项安全审查,投资者需全程配合资料提交,严格服从审查结果。
动态信息报送制度
发生境外股权变更、大额增资、境外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需按期向主管部门报备;若境外项目遭遇国别动乱、重大经营风险等突发情况,需及时上报,申领官方风险帮扶与合规指引。
资金合规重磅提醒:所有内地划转至香港及海外的投资款,必须做到“备案+外汇登记”双向匹配,彻底杜绝分拆购汇(蚂蚁搬家)、地下钱庄等违规资金出境方式。
新规明确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追责覆盖企业、直接责任人,处罚力度清晰、可落地、可执行。
禁止类项目投资:责令终止投资、处置境外资产、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整改的,按投资额处以5‰-10‰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万-10万元罚款。
未备案/虚假申报:限期整改、没收违规收益,并处投资额1‰-5‰罚款;拒不停止违规投资的,罚款升级至5‰-10‰,责任人罚款2万-5万元。
拒审/违规技术出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1-3年内限制全部对外投资业务,强制处置境外相关违规资产。
综合追责条款:违规造成经济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内地企业出海:利好扩容,合规收紧
核心利好
合规出海自主权受法律明确保护,一带一路、产业链配套类境外投资获政策重点鼓励,配套融资、海外投资保险体系全面完善;
官方+第三方财税、法务、风控服务体系全面落地,香港作为内地企业出海核心跳板的合规架构模式。
硬性合规约束
内地企业新设香港子公司、向香港主体注资、境外增资扩股,必须依规完成ODI备案+跨境外汇登记,方可实现资金对公合规出境;
境外公司年报公示、股权变更、大额资金调拨、资产处置等事项,需按时报备主管部门,跨境财税账务、合规资料全程留存备查。
(二)境内自然人出海:合法化确权,规范化管控
核心利好
自然人境外投资首次纳入国家级行政法规,个人合规境外投资、跨境资产配置权益受法律保护;
个人持有香港公司、境外股权、海外资产具备明确法定依据,后续专项细则落地后,合规投资渠道将持续扩容。
资金管控红线
个人境外置业、股权投资、海外资产配置等投资资金,必须通过官方合规通道出境,无备案、无登记的大额资金跨境划转属于违规操作;
严禁以多人拆分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地下钱庄等隐蔽方式,向香港及境外输送投资资金。
本次新规是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法治化举措,核心是护航合规出海、严管违规套利。
2026年7月1日新规正式落地,所有存量香港架构、境外投资企业及个人出海项目,建议提前开展合规自查,补齐备案、报备、财税合规手续,规避资金流转、架构运营、信息报送等各类合规风险,实现长效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