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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升级·香港金管局递通函丨机构严查问题内地客账户,追溯至2023年!
证监会正式定性 PART 01 明确取缔境内外相关主体非法跨境展业 中国证监会在官方公告中明确指出:“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未经证监会核准,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许可、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获取相关收益,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此外,三家机构境内外相关主体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非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证监会强调,上述非法跨境展业行为,违反了我国证券基金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 集中整治 PART 02 两年内全面清理存量业务 本次整治为期 2 年,目标是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 整治覆盖营销招揽、开户、交易指令处理、资金划转全链条,严禁境外机构以任何形式在境内非法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核心整治措施包括:
存量业务清理规则明确:
香港金管局监管行动 PART 03 将严格核查内地投资者账户 香港金管局同步采取配套行动,香港证监会要求所有持牌法团向境外投资者提供服务时,必须同时遵守香港及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所有法律规定,不得从事或助长任何非法活动。 5月27日,香港金管局向所有认可机构发出监管通函,要求对内地投资者投资账户采取三项额外监管措施: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新增的额外监管措施只适用投资账户,包括综合银行账户内的投资账户,非投资功能(例如:普通储蓄、来往定期存款、支付、贷款及信用卡等)则不在相关措施适用范围内;同时,有关额外措施的适用对象是个人客户,并不适用于公司客户与机构客户。 合规投资路径 PART 04 提前规划境外身份与主体 本次整治的核心是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保护投资者财产安全。证监会明确了三条官方合规投资渠道:港股通、QDII基金、跨境理财通。这三条渠道安全合规,受内地法律充分保护,适合大多数普通投资者。但对于有个性化全球资产配置需求的投资者而言,官方渠道在投资标的范围、交易灵活性、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 在新的监管框架下,提前规划境外税务身份、设立合法境外投资主体,已成为同时满足合规要求与灵活投资需求的核心解决方案。
同时,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征税原则:仅对来源于香港的收入征税,海外收入无需缴纳香港税款,为全球资产配置提供了极具优势的税务环境。设立香港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不仅可以实现更灵活的资产配置和传承安排,还能为跨境贸易、海外业务拓展提供合法载体,是高净值人士和企业进行全球化布局的必备工具。 合规转型中的专业支持价值 面对本次政策的重大调整,投资者需要在2年的窗口期内,系统梳理自身的资产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存量资产处置计划,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选择最适合的长期合规投资路径。 这一过程涉及内地与香港两地复杂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操作流程,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在香港身份规划方面,目前香港提供了多种人才引进渠道,不同的申请路径对申请人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收入水平、专业成就等有着不同的要求。准确评估自身条件、匹配最优申请路径、准备完整规范的申请材料,是成功获得香港身份的关键。专业的咨询服务能够帮助申请人全面了解各项政策的细节和最新变化,避免因对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申请失败,同时也能大大提高申请的效率和成功率。 在香港公司设立与运营方面,从公司注册、银行开户到后续的年审年报、税务申报、合规管理,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尤其是在当前全球反洗钱和税务合规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香港公司的合规运营显得尤为重要。专业的企业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支持,帮助投资者合法合规地设立和运营香港公司,充分利用香港的制度优势实现资产配置和业务发展的目标。 结语 本次八部门联合整治是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目的不是禁止境外投资,而是将境外投资纳入合法合规轨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政策变局面前,提前规划、主动转型是最明智的选择。 无论是选择官方合规投资渠道,还是通过获得香港身份或设立香港公司拓展投资边界,核心都是坚守合规底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投资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资产的安全和长期稳健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