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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务新政策在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财税〔2020〕31号文《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和财税〔2020〕32号文《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的发文。
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一条、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直接降到15%,大大利好,非常给力。
什么叫实质性运营? 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什么是鼓励类产业企业? 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这里面有二点:①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企业都可以享受,有文件有目录,可以直接参照以辨别企业类型是否符合条件。②主营业务收入需要占营收总额的60%以上才可以,如果一间贸易公司的贸易收入是50%,投资收入50%,是不符合条件的。
对总机构和分支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是否享受15%的税率呢?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不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无论是总机构还是分支机构,不享受15%的税率。只有是在自由贸易港内落户且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有实质性运营的企业可享受15%的税率。
第二条、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执行。 划重点,鼓励类目录中企业不仅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其中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在境外直接投资所得,更是免征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①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②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即,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在境外机构持股比例低于20%,或像是设立在开曼,BVI等免税地区的境外机构,在当地没有税收,营业利润或股息所得回来后不享受优惠。
第三条、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对于有大量进口设备和适用原产地规划的企业,非常利好。
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一条、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是45%,海南一下减到15%,对于高收入群体非常有利。
第二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第三条、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第四条、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新政规定需要是在海南当地发生的综合所得收入才可以享受个税优惠,例如,我工作在海南,但我在上海取得的稿费,这部份是不可享受个税优惠的。海南急需人才储备,只有来了,在当地的收入才有个税优惠。
有关关税优惠政策
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的关税优惠政策,有二点值得注意: 一、自贸港将在洋浦保税港区等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率先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或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也就是洋浦保税港区等特殊区域将率先实行原产地规则。即生产用的原材料当中有进口物件的,如果能在特殊区域里增值超过30%,生产出来的产品再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就无需再交关税。
具体来说是“一负三正”的清单管理:对企业自用的生产设备实施“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对岛内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及游艇,对岛内用于生产自用或者是开展“两头在外”模式的出口加工所消耗的原辅料,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口商品,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
二、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原来是3万元人民币。
以上这些政策都是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2025年之前的政策目前是这样,之后的政策我们随时关注。
综上,对于您的企业,是否适合去到海南?是否可以享受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要如何安排?建议寻求专业人员的意见和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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